廣東自貿區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指引文件正式發布
添加時間:2019-04-29 13: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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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5日舉行的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四周年發布會上,《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指引(2019年版)》正式發布,涉及14類金融類企業,梳理列明67項管理措施。
文件由廣東省自貿辦、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制定,旨在給到廣東自貿試驗區投資的金融機構提供清晰的指引。
文件由使用說明和表單兩部分組成,涉及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金融租賃等14類金融類企業,共67項特別管理措施,包括外資投資設立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限制)和外資準入后業務管理(國民待遇限制)等內容。
廣東省自貿辦制度創新處處長王濛介紹,文件內容更加豐富,在市場準入限制、國民待遇限制等信息基礎上,增加了業務范圍、設立程序等正面管理措施,同時新增了2018年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一系列措施。
文件兼具自貿區和港澳特色。除監管機構的普適性管理措施外,文件還列明了適用于廣東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機構的管理措施,同時通過梳理CEPA及其補充協議,列出了對港澳更加開放的管理措施。(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