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創新型人才?一般而言,高校培養的創新型人才是指具有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和創新人格的人才。
創新型人才不僅是全面發展的人才,還是充分發展的人才,更是在此基礎上不斷對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較大貢獻的人才。因此,必須從高校的實際出發,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力、有效地推動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從現實情況看,高校體制改革是培養創新型人才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所在。經過幾十年建設,我國高校自主創新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在體制和機制方面還需不斷完善。在創新型人才培養過程中,高校必須建立適應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新機制。要轉變教育思想,樹立培養創新型人才的教育觀。
要建立起培養創新型人才的機制,必須自上而下轉變傳統觀念,把具備創新意識、創新能力作為對人才基本素質的內在要求。思想觀念的更新,將為素質教育全面的推進和重點的落實提供科學的指導。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為了使教學內容適應時代要求,應精簡陳舊落后的課程內容,增加現代科技基本原理,介紹學科的新發展、新成果,拓寬專業面。在教學方法上變“滿堂灌”為“啟發式”,激勵和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主觀能動性,為學生的創造性發展注入了活力和生命力。
建立有利于創新型人才脫穎而出的培養與評選指標體系。培養體系應能對社會、對人才變化的要求有相對的調節空間,以免造成對培養體系、結構和方式的破壞,影響其操作性。對學生的評價要以促進和激勵學生創新能力的發展為主導。高考升學的選拔標準、三好學生和優秀教師的評選標準,以及教育評價制度,都要考慮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等因素。要形成一種寬松的學術風氣。高校要實行開放辦學,保持與社會的密切聯系,才能減少人才培養方式上的滯后性,把握社會的變化,在社會實踐中培養創新型人才。要允許各種學術思想的充分討論,尊重并鼓勵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使學生在良好的學術氛圍中,互相學習,大膽交流,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