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形式有哪幾種
添加時間:2019-05-31 15: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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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的“用工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用工形式”。新的勞動合同法有增加了“勞務派遣”這種新的勞動用工方式。
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見的規定了勞動時間(每天工作時間)、勞動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這種方式具有穩定性和持久性,對企業培養人才、長遠發展、調動員工積極性、形成企業凝聚力有利,對勞動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穩定性和發揮個人能力,提升個人有益。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節假日為一些公司作臨時促銷員,比如一些小企業聘用的兼職會計,只在月底報稅時到用人單位作帳等等。
勞務派遣是根據用人單位的需要,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企事業單位崗位需求派遣符合條件的員工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勞動派遣的主要特點是: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雙方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作協議書”,與勞動者沒有“勞動關系”;實現員工的服務單位和管理單位分離,形成“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