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這份工作。”“它和我的興趣相差太遠了。”……
在工作中,你是否也曾有過類似的抱怨?
毫無疑問,能夠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的人是幸運的。但事實是,大多數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都無法真正從事自己感興趣的工作。
但這難道就可以成為我們隨隨便便應付工作、不為自己的成長負責和努力的理由嗎?
曾經看過這樣一篇報道:
美國著名心理學博士艾爾森,曾對世界100名各領域的杰出人士做了研究,結果發現,60%以上的成功人士所從事的職業,都不是他們最喜歡的,也不是他們心目中最理想的。但為什么他們能夠取得成功呢?
也許,我們能從艾爾森博士講的一個故事中找到答案:
蘇珊出生在臺北,從小愛好音樂,她的理想就是能夠在音樂界發展。
然而,陰差陽錯,她大學讀的是工商管理系,畢業后又被保送到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攻讀MBA學位,拿到了經濟管理專業的博士學位。
畢業后,她到了美國一家證券公司上班。如今,蘇珊在業界已經成為風云人物。但她依然心存遺憾,說:“至今,我仍說不上喜歡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如果能夠重新選擇,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音樂。但,那只是一個夢想,我現在能做的,只有把手頭的工作做好。”
艾爾森博士問她:“你喜歡的是音樂,為何你經濟管理方面學得那么棒?不喜歡眼下的工作,為何你能做得那么成功?”
蘇珊回答說:“因為我在這個位置上,我必須認真對待,對它盡職盡責。那是對工作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艾爾森博士并不只是對蘇珊做了個案調查,他還走訪了很多成功人士,他們的回答與蘇珊大致相同:目前的工作,并非是自己的興趣所在,而自己又無法改變這些。但心中的責任感,使他們最終沒有抱怨、消極、懈怠。
的確,興趣重要,責任更重要。
沒錯,在工作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專業不對口、性格外向的人從事的工作偏偏需要個性安靜,而內向的人卻不得不成天和客戶打交道、談合作……
我們想做的,和我們正在做的,好像總有很大的差距。為此,我們似乎有足夠的理由抱怨、厭惡,把工作當成一種巨大的負擔。
但這樣做的結果是什么?除了將自己推向往下滑的無底洞,沒有任何益處。
當外在的條件無法改變的時候,我們為什么不試著改變一下自己!工作不能光憑興趣,更重要的是責任。所有能幫助我們成長的工作,哪怕是自己不喜歡的,也值得我們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努力。
可以設想一下,如果艾爾森博士走訪的那些成功人士,因為從事了自己不喜歡的工作就怨天尤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可以肯定,他們絕對不會有任何的成就。
真正有智慧的人,不會去區分感興趣和不感興趣的工作,而只會看工作對自己的成長有沒有幫助。因為他們懂得:
1.對工作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
職場中最大的浪費,莫過于將本來可以成長的時間和機會,耗費在漫不經心、能敷衍就敷衍、能應付就應付上。這樣一來,別人一年就可能脫穎而出,而你或許等到十年過去了,還在原地踏步。
2.現在不感興趣,不等于永遠不感興趣。因為只要你愿意,興趣完全可以培養
3.不管感興趣的工作,還是不感興趣的工作,如果用心做,都可以創造好的價值
明白了這三點,就不會過多地苛求外在的環境,而是愿意從改變自己開始。或許,你就會發現,無論從事什么工作,不管做什么樣的事情,都是快樂的,也都是重要的,都能讓你感受到獨特的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