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入法
添加時間:2019-06-26 09:58:08
瀏覽次數:
0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25日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作草案說明時介紹,現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別對特定條款進行修正。
現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共六章九十一條,修訂草案共九章一百零九條。
草案規定,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制度,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完善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如進一步完善了秸稈、廢棄農用薄膜、畜禽糞污等農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生產者責任延伸、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污泥處理處置等管理制度;加強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如加強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管理等。
草案對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的規定,對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增加了拘留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