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確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共債共簽”原則】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對于社會高度關注的夫妻共同債務問題,草案吸收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增加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央廣記者侯艷)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成年子女不可提起否認親子關系的訴訟】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一審稿規定,對親子關系有異議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二審稿提高此類訴訟的門檻,明確當事人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提起。同時,為了避免成年子女逃避對父母的贍養義務,草案二審稿刪除了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否認親子關系的規定。(央廣記者侯艷)
【隔代探望權范圍將有所限制】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一審稿規定,父母離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參照適用父母探望子女的有關規定。為了保障未成年人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生活的穩定,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對隔代探望權范圍作出限制,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如果其盡了撫養義務或者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可以參照適用父母離婚后探望子女的有關規定。(央廣記者侯艷)
來源: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