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 11:34
個人感覺,消費者已經對這個麻痹了,對消費者而言,這只是兩個名詞而已,無論“立減”還是“返現”肯定要問清楚才會去買。不過,立減似乎就是打折的意思,而返現的名堂就很多了。可能返現金、可能返代金券;返現的適用也會有很多要求。換言之,返現的支配權很可能不在消費者手中,所以面對返現,消費者會謹慎得多。
此外,從稅務上看,立減是銷售折扣,可按照折扣后的價額交納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而返現的情形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如果當時返現,這是一種促銷費用,一般不允許減計計稅基礎,否則可能會被認為侵蝕計稅基礎(現在執行的比較寬松,但與稅法并不嚴格一致);如果是返代金券,那么稅務處理還要看代金券的使用條件。
經常遇到市場部門設計的銷售策略導致稅務機關的定性與企業不一致而使企業增加額外稅負的現象,這一點在快消行業和房地產業尤甚。雖然不同方案在現金角度的收入可能會一致,但是在判斷納稅義務的時候要根據服務/產品的提供方式、提供時點、收取價款及價外費用綜合判斷。
建議銷售團隊在設計方案時,建議就各種方案下的納稅義務判定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或者征詢稅務專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