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11:39
一種情況是單純外觀的結合,即數個獨立的合同僅因締約行為而結合,相互之間不具有依存關系。于此場合,應分別適用各自的合同規范。如甲在某景點旅游,相繼發生故障,送乙處維修,同時為不耽誤游覽,向乙另租相機一部適用。關于相機的修理,適用承攬合同的規則;關于相機的租賃,適用租賃合同的規則。
另一種情況是依當事人的意思,一個合同的效力或者存在依存于另一個合同的效力或者存在。如果造紙公司出租自己的部分廠房于某家具制造公司,并收購后者的下腳料,作為造紙原料。二公司間的租賃合同、買賣合同存在依存關系。各個合同是否有效成立需分別判斷,但在效力上,一合同不成立、無效、撤銷或者解除時,另一合同應同其命運。
很簡單就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