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 11:37
1. 塵肺。有硅肺、煤工塵肺等。
2. 職業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內照射放射病等。
3. 職業中毒。有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物理因素職業病。有中暑、減壓病等。
5. 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有炭疽、森林腦炎等。
6. 職業性皮膚病。有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 職業性眼病。有化學性眼部燒傷、電光性眼炎等。
8. 職業性耳鼻喉疾病。有噪聲聾、鉻鼻病。
9. 職業性腫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癌,聯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 其他職業病。有職業性哮喘 、金屬煙熱等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主要有以上十大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