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9 10:38
好吧,以個人真實經歷回答。
工作經歷八年,一直從事同一工作,曾在兩家公司分別就職四年。2012年因家庭原因不得不離開原有單位隨夫南下。
去一家上市企業面試。由于剛結婚不久,被HR問到是否有要孩子計劃。我如實回答:兩年內無計劃。后來順利入職。但辦理入職手續時,人事要求額外簽訂一份“三年內不得生育,如生育自愿調崗降薪”的約定。(我承認我當時心里有些犯軸,我只答應兩年,為何變成三年?)
我咨詢了律師朋友,對方告訴我這種約定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我簽了。簽的同時和人事就此事專門聊過:“這個法律認可嗎?如果簽了之后又懷孕了怎么處理”。
對方回答:“公司讓簽的,他們沒辦法,如果你真的懷孕了,要看平時表現和崗位的重要與否,如果不可或缺的人才,不會降薪調崗,不然就可能會”。
出于對自己的保護,當時偷偷用手機錄音了,而且將那頁紙拍了照。
我的崗位就不提了吧,工作時間彈性很大,有時候事情會扎堆,偶有加班到凌晨的現象,但一年中也有那么幾個月時間很閑散。
在這家公司工作很充實。但有一條與我的職業規劃不符合,如果說從前所做的“項目”是一個完整的鏈條,那么這家公司由于流程細分,我所在的崗位做的事情幾乎只有原來的一個點或一個面。這讓我感到很機械化。一個月后,我提出辭職。事實上,我的辭職并非因為懷孕。
說了些題外話。
女性由于有生育這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要擔當,但不代表女性一定在職場上是弱勢群體。
我
相信,絕大多數職場女性都希望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發揮,為公司創造業績,至少我是這么做的,而且我身邊很多女士在職場中的表現比男士優秀。不同的企業
有不同的文化,有些企業就可以把這種事情處理好,讓員工和企業雙贏。就我知道的有一些公司,他們同意女性員工帶孩子來上班,有專門的母嬰室,特殊時期可以
早走或者晚來一個小時,懷孕時打車給予補貼,我相信,這樣的公司女人們應該都會更加賣力的干活兒吧~
所以我想,如果有人力資源問我這樣的問題,我首先會如實告訴對方自己的想法。
如果短期內沒有計劃,這一關就應該會過了吧!
如果有計劃,就如實告訴她:沒有刻意計劃,順其自然吧,有的話會要的。
回答完這些,也可以跟HR聊聊公司對于懷孕或者哺乳期的女性員工的一些措施,其實通過這些也可以反映一個公司的管理現狀。面試是個雙向選擇,根據他們的回答面試者也在判斷取舍。
至于工作和生活的權衡,繼續拿我最近的想法來說吧。
如果工作一段時間后懷孕了,就將這個喜訊告訴你的同事和上級吧,一方面公司可以提前協調和安排工作,比如培養新人;另一方面也可以受到大家更多地關懷和照顧。
懷孕不是生病,如果身體條件允許,一般是不會影響工作的。只是產假那幾個月需要有人接手而已,緊急事件郵件電話也可以處理的很好,所以完全不必擔心。
這樣子做,會不會彼此都有安全感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