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病種
只有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時產生的藥品費用,才能報銷。
最高6萬
對于治療指定兩種癌癥的費用,成都醫保報銷比例75%,最高限額每人每年6萬元。
治療癌癥的天價“救命藥”格列衛,以后在成都能報銷了。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下發《關于轉發<關于將酪氨酸激酶抑制劑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藥品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都市醫保參保人員,因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發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劑藥品費用,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報銷比例75%,最高限額每人每年6萬元。
據了解,四川省人社廳已于1月18日發出相關通知。而市人社局此次出臺的《通知》,除落實四川省政策外,還提出了一套詳細的執行和管理辦法。
治療指定的兩種癌癥
格列衛才能報銷
抗癌藥納入醫保,真是癌癥患者的一大福音。不過注意了,納入醫保的條件有兩個:第一,只能是酪氨酸激酶抑制劑藥品;第二,只能是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這兩種癌癥時產生的藥品費用。
“要是治療其他癌癥或病癥使用該類藥品,就不能報銷”,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格列衛為例,它是酪氨酸激酶抑制劑的一種,但也可以用于其他癌癥治療。不過,用于其他病癥時就不在醫保范圍內。
依照《通知》,成都市參保人員“因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發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劑藥品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75%的比例進行支付,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人/年”。也就是說,每位患者每年最多能省6萬元。
這樣能夠減輕患者多大程度的負擔?
“患者服用該類藥物一年至少要花七八萬元”,該工作人員稱。仍以格列衛為例,國內售價每盒2.3萬元至2.58萬元,一盒吃一個月。中華慈善總會有一個“3+9”的援助項目,患者自費購買3個月的藥品后,經過相關資料審核就可以免費獲贈9個月的藥物。許多患者加入這個項目,一年的藥費在7萬余元。若通過75%比例的報銷,能節省5萬余元。
只能去指定醫院診斷和治療
患者就醫信息實名制管理
根據《通知》,這類費用報銷單獨結算,不計起付標準。剩余費用不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以及其他住院補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也就是說,針對這類藥品的報銷有專門、獨立的程序和規定,不跟通常的醫療保險重合”,該工作人員解釋稱,這類藥屬于長效藥,病人隨時在吃,而不是只在住院治療時使用,因而有專門規定。
由于藥價甚高,為防出現弄虛作假、串換藥品和售賣藥品等騙保行為,《通知》還制定“五定”和“實名制”經辦管理辦法。
“五定”即定病種、定藥品、定診斷機構、定治療機構、定責任醫師。據該工作人員介紹,定病種和定藥品,即診斷機構和醫療機構確定患者是否屬于兩種癌癥,以及確定其藥品種類、用量等的過程。“別的病不行,用一盒就夠非要兩盒也不行”。
定診斷機構,即市醫保局在符合條件的三級醫療機構中確定8家醫療機構為定點診斷機構(不含專科醫療機構),負責全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的診斷。
定治療機構,則是各區(市)縣確定1家定點治療機構,與市醫保局確定的診斷機構共同負責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患者的治療工作。患者經診斷后,在此治療,也由此處的醫生開具處方、拿藥等。
定責任醫師,是指定點醫療機構要按有關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責任醫師,具體負責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的臨床診斷治療。
此外,這類參保人員信息需納入實名制管理。參保人員經診斷機構診斷和市醫保局認定后,自主選擇一家定點治療機構就醫(原則上一年不可變換),治療機構及時將患者就醫信息上報有關醫保經辦管理部門,納入信息系統接受實名制管理。
新聞鏈接
格列衛被多地納入醫保
我國已有仿制藥
為什么將這類“天價”抗癌藥納入醫保?自然是為減輕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但名為格列衛的抗癌藥,已不是首次走入公眾視野。關于其是否該納入醫保的討論,一直此起彼伏。
瑞士生產的格列衛被稱作抗癌“救命藥”,但2萬余元一盒的高價著實讓患者難以負擔。一位名叫陸勇的慢粒白血病患者,不堪如此高的藥價,為自己和諸多病友代購印度仿制藥。去年年底,他被稱為抗癌藥“代購第一人”的同時,也被提起公訴,引起軒然大波,引發了關于格列衛該不該納入醫保的大討論。
據了解,目前,廣東、海南、福建、新疆、陜西、河南、江蘇等多地已將格列衛納入醫保。
此外,據成都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自2013年起,我國已經開始生產“格列衛”仿制藥。該藥每盒售價約3000元,一年藥價約3萬元至4萬元,也是很大一筆數目。但該藥同樣屬于“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劑藥品”,納入醫保后,就大大減輕了患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