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勞動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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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名:性 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七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第十一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第十二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