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9 1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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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地點: 合同編碼:
生產企業: 執行年度: 年
簽訂時間:___年_月_日 調撥通知書編號: 字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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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規│計│數│單│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品│格│量│量│價│元) │ ┃
┃名│型│單│ │(│ │ ┃
┃稱│號│位│ │元│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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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數量合│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 │ │ │ │ │ │計(大│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
┃ │ │ │ │ │ │寫)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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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合計: │金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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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規、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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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質量標準、質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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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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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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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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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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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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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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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解決合同爭議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
┃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
┃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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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約定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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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章):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民爆器材行業行政 ┃
┃出│ │買│ │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
┃賣│單位地址:________│受│單位地址:_______│(專用章) ┃
┃人│ │人│ │年_月_日 ┃
┃ │法定代表人: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 ├───────────┨
┃ │委托代理人: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 │鑒(公)證意見: ┃
┃ │電話:_______ │ │電話: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 ┃
┃ │傳真:______ │ │傳真:______ │經辦人: ┃
┃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
┃ │賬號:________ │ │賬號:_______ │外,鑒(公)證實行自愿┃
┃ │ │ │ │原則) ┃
┃ │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
┃ │ │ │ │ ┃
┃ │發貨單位: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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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制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單位:國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
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說明
本合同文本為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9月22日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7)。
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文本一式七聯,第一聯審批機關存根,第二聯供應單位存,第三聯發貨單位存,第四聯發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存,第五聯收貨單位存,第六聯訂貨單位存,第七聯收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存。
本合同文本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買賣雙方簽訂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必須使用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