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8 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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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 號樓 單元 號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 室 廳。 2、租期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滿后,乙方必須提前七天向甲方說明是否續租。 3、租金每年 元,大寫 整;租住期內乙方承擔 費用。未在約定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水表底數為 。 4、付款方式按 一次性付清,乙方應提前七天向甲方繳納房屋租金。 5、乙方在租住期內不得擅自將該房轉租給他人。 6、乙方在租住期內不得破壞、損壞原房內的設施和物品。 7、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壞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乙方在租住期內,應遵紀守法,遵守樓內及周圍院落公共秩序,服從住區內統一管理,做文明市民,不違法亂紀,打擾鄰居生活。 9、租住期滿后,甲乙雙方結清債務,按約定終止合同。 10、本合同在執行中,如乙方違約,須賠償甲方違約金 元。 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增補。 出租房(甲方)簽章: 承租房(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手機: 手機: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