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商城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7 16: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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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1 出租方:百貨公司 承租方: 領租人:xxx 為探索新的經營方式,進一步增強國營中型零售企業的經營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范圍。出租方將所屬于xx百貨商場的所有房屋、設備、家具用具、悵外零星財產出租給承租方有償使用。合同期滿后由承租方如數歸還出租方。 二、承租方對上述財產和企業原有職工實行社會保險,其保險費由承租方負擔。 三、承租方要保證每年向出租方交納稅前租賃費14.4萬元(其中包括流動資金占用費4.8萬元,固定資產占用費5.36萬元和服務費4.24萬元),并按利潤總領14%作為級差地租上繳公司(其中印萬上交縣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將以上租金按月份分攤,于下月15日前上交。 承租方的社會退休統籌基金,工會經費,均按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和上繳。 四、租賃期限。自XX年一月一日起出租方將上述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收回,租賃期二年。延長租賃期須重新履行租賃手續。 五、租賃期間商場原有隸屬關系暫時不變,所有制性質不變,職工身分不變,工齡連續計算,遇有國家規定調級時,按政策規定給符合條件的職工調空級,終止租賃合同后,享受其應有的工資待遇。 六、集體租賃期間,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參照執行集體企業有關政策,承租方按規定交納各種稅金,稅前租賃費和級差地租后的留利,由承租方自行支配。 承租方用稅后利潤新增的財產歸承租方集體所有,承程方可在職工中籌集資金,按有關規定付息分紅。 七、租賃期問,承租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展擔租賃后的債漢,債務等經濟責任飛接受政府等有關部門及_l級主管單位的監督指導,維護消費者利益,在保證主管業務的前提下,經工商行玫管理部門核準,積極擴大經營范圍,方便群眾均買,但不能轉租、轉業,更不能擅自停業。 八、租賃期間承租方對企業的一切財產有權使用和保管,并負責維修,企業需新增或更新固定資產及有關大修理項目的費用由承租方負擔。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有倒塌危險需要翻建,經公司審核批準,其費用由出租方負擔。 九、租賃期間承租方在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下有權確定適合商場特點的獎金和勞保福利待遇。并按規定提取上述資金。 十、承租方的代表人要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每年要向職工報告工作,并經常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職工的勞動權利,對嚴重違章違紀、屢教不改的職工有權辭退,但要報公司勞資科備案審核。 十一、租賃期間承租方有權招收臨時工,招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承租方自定和支付,租賃合同終止時,由承租方負責辭退。 十二、出租方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背合同規定,嚴重干撓承租方經營自主權,使其無法自主經營,承租方有權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 2。出租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翻建房屋,應負責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承租方違約責任。 1.承租方在承租期間,由于使用保管或維修保養不當,造成原企業資產損失、丟失的,應負責賠償。 2。承租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問、數額支付租金,除應向出租方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付違約金外,連續三個月不交租金,出租方除依法追回租金及違約金外,有權收回出租財產,終止合同。 十四、租賃期間由于國家政策、法規和客觀環境發生預料不到的重大變化,須經租賃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 做出補 充條款。補充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十份,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代表(簽字)承租方代表(簽字) 合同范本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濟南市xx號xx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柜臺面積300平方米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2年。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 三、自雙方簽定本協議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半年租金人民幣30000元整。押金5000元整。 四、租賃期間,乙方依法承擔商業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費用,合同期滿乙方擁有優先租賃權。 五、甲方權議: 甲方保證乙方所租柜臺的正常使用及設施的完好。 注:(1)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出租此柜臺,如果違反,甲方有權扣除租金及押金。 (2)自雙方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必須按市場規定的時間正常營業。如違反市場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行為嚴重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六、乙方權議: (1)合同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日之前搬遷完乙方柜臺及物品,不得惡意改造和破壞拆除柜臺固定裝修等。以便具備再次出租營業的條件。逾期不搬物品視為乙方放棄,甲方可自行處理。 (2)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市場各項管理規定 ,服從管理。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條約》如出現違反協議造成事故者責任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