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瓜果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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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瓜果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品種
規格
商標
交貨期限
數量
(公斤)
單價
(元/公斤)
金額
(元)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合計金額(大寫):
第二條 種植地點與種植面積
種植地點: 。
種植面積: 。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瓜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國家或地方標準。
(四)無公害食品標準。
(五)雙方約定標準: 。
第四條 包裝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裝物由 方提供,費用由 方承擔。
第五條 交付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 。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 提貨。
(二)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瓜果交付之日起 日內結清貨款。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瓜果后,乙方應于瓜果交付之日起 日內結清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 。
第六條 驗收
(一)驗收內容: 。
(二)驗收地點: 。
(三)驗收時間: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一)當市場價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約定價格的 %時,雙方可對瓜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交付的瓜果品種、規格、種植地點、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負責調換,交付瓜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負責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乙方約定批次價款額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 %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遲延貨款額 %的違約金。
(四)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損失的,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工商部門調解,也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甲 方(蓋章簽字) 乙 方 (蓋章簽字)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十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