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保險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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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游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游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游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合作方式
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 承保方案
1.保額:rmb___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為準)
2.保費:rmb___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 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附件1)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附件2)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制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后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時熱線電話_________),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件3)。 第四條 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并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字)。 第五條 在本協議書簽字并蓋章生效后,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終止。 第六條 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為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被保險人人名清單序號姓名身份證號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系保險卡號01 02 03 04 注意:1. 本人名清單所填選項必須與被保險人有效身份證件記錄一致,如有差錯,__將不負責理賠。 2. 受益人如不填視為法定繼承人。
附件二:保險確認單
尊敬的客戶: 為感謝您一直以來對__酒店預訂網的信任和支持,我公司特別為您準備了為期_年的免費交通意外保險,為您的出行提供無憂的保障計劃。'__卡'是一種專為廣大旅游出差人士而量身定做的低保費高保障的綜合人身意外保險產品,由__承保。 請您詳細填寫以下表格,并于兩周內寄回我公司,我們將把__卡發送給您。 祝您平安,健康,快樂! __有限公司會員姓名 身份證號 卡 號 通信地址 保險金額a:汽車人身意外保障--保額:_萬 b:火車,輪船人身意外保障--保額:_萬 c:航空人身意外保障(包括國際、國內航班)-- 保額:_萬 保險期間 _年 身故受益人□ 如不填視為法定繼承人與被保險人關系 被保險人簽字郵寄地址: 聯系電話:注:對上述保險責任的承擔以__保險公司《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年_月核準)為準。
附件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XX年11月核準) 第一條 保險合同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和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及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一、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遭遇的以下3類風險承擔保險責任:a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汽車,自進入汽車車廂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汽車車廂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b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火車、輪船,自進入火車車廂或踏上輪船甲板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火車車廂或離開輪船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c類: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民航班機,自踏入民航班機的艙門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機的艙門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殘疾。
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遇以上3類風險的,保險人按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
(一)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致殘疾的,保險人按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第180日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兩項及以上身體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對應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時,保險人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保險人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每一被保險人遭遇任一類風險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被保險人該類風險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該類保險責任終止。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
二、被保險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違反承運人關于安全乘坐的規定;
四、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品的影響;
六、被保險人流產、分娩;
七、被保險人精神錯亂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險人因檢查、麻醉、手術治療、藥物治療而導致的醫療意外;
九、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十、被保險人受細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蟲感染,或被保險人中暑;
十一、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十二、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
十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五、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如發生以上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并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人同意承保后,保險期間自保險人收到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至約定的終止日24時止。保險人簽發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合同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3類風險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80000元,其中:a類風險:人民幣10000元;b類風險:人民幣XX0元;c類風險:人民幣50000元。
二、每一被保險人無論持有幾份本保險,保險人對其承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以保險人有關規定為限,對超過限額的部分保險人不予負責。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三、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一次繳納全部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保險人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保險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有權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如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或受益份額。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法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二、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三、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四、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或受益人放棄受益權的:
(一)若保險合同中未列明其他受益人,按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形處理;
(二)若保險合同中列明有其他受益人,按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1、受益方式為順位的,保險人向其他受益人中受益順序在前的受益人給付保險金;2、受益方式為均分或比例的,保險人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受益份額向其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已身故受益人或放棄受益權受益人名下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法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五、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在同一意外傷害事故中身故,無法確定兩者身故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由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一)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二)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三)公安等部門及承運人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四)如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須提供公安部門、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及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五)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六)如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殘疾,須提供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或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七)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如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領保險金,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
三、保險人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保險人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五、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保險人已支付的保險金。
六、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保險人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一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時應當由保險人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予以批注或附貼批單,或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險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材料:
(一)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二)保險費收據;
(三)解除合同申請書;
(四)投保人身份證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保險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并于接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三、已發生過保險金給付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約定時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單簽發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保單簽發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釋義
保險人:指_________保險公司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管制藥品: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被列為特殊管理的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艾滋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的簡稱。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簡稱,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未滿期保險費:計算公式為保險費×90%×n/12,其中n為未經過月數,不足月部分不計。
保險金額: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