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小包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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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 陜at 號出租車車主: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原籍:
身份證號: 駕證號:
現住: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承包甲方所有的陜a/t 號出租車汽車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時間: 年 月 日起,每日 時至 時,承包費每日 元(白班、夜班),(油對油,氣對氣)。承包期一年,特殊情況除外。
二、乙方承包車輛時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1000元,使用磨合一個月。承包期為一年(特殊情況除外)。解除承包協議時,由甲方查實確無違章、違法,三個月后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但承包不足三個月,承包金不退。
三、乙方承包車輛必須三證齊全——駕駛證、備案證、資格證。
四、乙方要愛護甲方車輛,保持車內干凈衛生,按照行業相關規定營運。否則,造成的違規、處罰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每天按時出勤,準時交接車輛。未經甲方許可,堅決不得將車輛轉交他人駕駛。若違規轉交,視情節輕重扣除保證金,直至取消承包協議。若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因車輛所需的設備、證件、營運手續不全,被行業管理部門、交警處罰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違法、違紀、犯罪行為所引起的治安、法律、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和甲方無關。對車輛造成的停運、損壞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
八、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的交通違章、罰款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扣車、停運、擦、掛、碰、撞和人身安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駕駛車輛發生機械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修車費用。若因駕駛不當,人為造成車輛損壞(如輪胎沒氣繼續駕駛;遇凹凸路面不減速,不避讓造成擦碰鋼圈、擦碰油底殼;遇到大雨,深水不避讓,不繞行,致使發動機進水;缺油缺水繼續駕駛等)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方將自己出資購買,屬自己所有,掛靠在攀枝花 市新發汔車出租公司的川 dt0699 號車轉讓給乙方,雙方義 定價格為人民幣 2XX0.00 元正(大寫:貳拾貳萬元正) 。另 甲方交給公司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正) 。乙方先支 付甲方現金小寫 100000.00 元正(大寫壹拾萬元正) ,剩余欠 款小寫 130000.00 元正。大寫(壹拾叁萬元正)于 全部付清。有關過戶手續和車輛相關業務甲方必須無條件配 合完善,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二、該車轉讓成交在 XX 年 9 月 6 日,在此時之前有 關該車的法律、法規規定債權、債務、權力、義務、民事經 濟責任,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處罰由甲方承擔,在此日之后 該車的一切法律后果,法規規定債權、債務、權力、義務、 民事經濟責任、交通事故、交通違約處罰由乙方承擔,民事 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該車成交后,自 XX 年 9 月 6 日起 國家燃油補貼歸乙方所有。三、因政策變動公司收回出租車經營權等,公司對車主 的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甲、 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此協議雙方簽字生效。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