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委托經營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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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食堂委托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一、為向甲方教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三、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四、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教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
五、乙方將回收的餐券提交給甲方,甲方于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六、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須經甲方總務科審查。
七、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八、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時×分至×時×分;中餐×時×分至×時×分;晚餐×時×分至×時×分。
執行部門責任人(簽名)
九、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十一、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十二、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十三、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進行從業人員體檢。
十四、因乙方供餐不衛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十五、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
十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
十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起一年以內。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須在2個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一年。
十八、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