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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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租賃合同是規定租箱人與租箱公司雙方權利、義務和費用的協議和合同文本。租箱人在簽署合同之前一般要與租箱公司(或其代理人)商定租箱方式,數量,租金,交、還箱期,地點,租、退箱費用,損害修理責任及保險等事宜。租箱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有4個方面內容。
交箱條款??
??交箱條款主要是制約租箱公司的條款,是指租箱公司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答合合同條件的集裝箱交給租箱人。其內容主要有:
??(1)交箱期。是指租箱公司將箱子交給租箱人的時間。為了給雙方都提供一些方便,交箱期通常規定一個期限,一般為7—30天。
??(2)交箱量。為了適應市場上箱,貨供求關系的變化,合同中對交箱量有兩種規定方法,一種是規定的交箱數量(或最低交箱量);另一種是實際交箱量(可高于或低于前者)。
??(3)交箱時箱子狀況。租箱公司交給租箱人的箱子應符合有關國際公約與標準的規定,同時租和相人還箱時應保證箱子保持和接近原來的狀況。為了保證這一點,雙 方在提箱時箱子的狀況是通過雙方簽署的設備交接單來體現的。在具體操作中,規定租箱人雇用的司機和箱子所在堆場的箱管員,門衛可作為雙方代表簽署設備交接單。
還箱條款
??租箱合同中的還箱條款主要是制約租箱人的條款,是指租箱人應在租用期滿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將狀況良好的箱子還給租箱公司。其主要內容為:
??(1)還箱時間。指規定的還箱日期。如超期還箱,合同一般通過對超期天數加收租金方式解決;如果可能提前還箱,則要求事先訂立提前終止條款,定有該條款時,租箱人可提前還箱;如未訂立此條款,即使是提前還箱,租箱人仍需補交提前日數的追加租金。
??(2)還箱地點。租箱人應按合同規定或租箱公司另用書面形式確認的具體地點還箱。在訂立合同時,租箱人應盡量使還箱地點與箱子最終使用地點一致或接近,這樣可以減少空箱運輸費用。
??(3)還箱時箱子狀況。租箱人在還箱時應保證箱子外表狀態良好,即保證箱子保持提箱時雙方簽訂的設備交接單上說明的狀況。該條款一般規定如果還箱時外表有損壞,租箱人應承擔修理責任與費用。
??租箱合同中一般還規定還箱期滿若干天(有的是30天)后,租箱人仍未還箱,租箱公司將作為箱子全損處理。租箱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支付賠償金,在租箱公司未收到賠償金前,租箱人仍需按實際天數支付租金。
損害修理責任條款
??租箱人還箱時,應按設備交接單上記載的狀況還箱,如有損壞,則應負責將箱子修理好后還箱,或承擔修一時費用。如租箱時在合同中訂立損害修理(damage protection plan,dpp)條款并按規定付費,則租箱人對租箱期內所造成的損壞在一定程度上不負修理責任,可將未修理的箱子退還租箱公司。不論箱子在租箱期內是否損壞,dpp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dpp條款從某仲意義上講,相當于租箱人對租箱期內集裝箱的損害進行了保險(但不是向保險公司投保)。但租箱人必須了解,dpp費用一般只保箱子的部分損害,不承擔全損和共同海損等責任。習慣上只負責比箱子當時價值低一些的一個因定限額之內,由租箱公司承擔;如超過此限額則,則超過部分仍需要租箱人承擔。dpp費用一般按租箱天數收醛?
租金及費用支付條款
??租箱人應按時支付合同中規定承擔的各種費用及租金,這是自由使用集裝箱和具有某些權利和減少責任的前提,不按時支付費用和租金,則構成違約,租箱公司有權采取適當的行動直至收回集裝箱。租箱合同的租金與費用支付條款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租期。租期一般理解為從交箱之日起至還箱之日止的一段時間。
??(2)租金計算方法。租金按第箱天計收。租用天數計算一般從交箱當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還箱的次日為止。在超期還箱情況下,超期天數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另行支付(通常比正常租金高一倍)。如合同中定有提前終止的條款,租箱人支付提前終止費用(一般相當于5-7天租金)后,租期到集裝箱進入還箱堆場日終止。
??(3)租金支付方式。一般租金支付方式有兩種,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租箱人應在收到租金付通知單后,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30天)支付。如延則需按合同規定的費率加付利息。
??(4)交、還箱手續費。租箱人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交、還箱手續費。該費用主要用來抵償因在堆場交、還箱所產生的費用(裝卸車費、單證費等),其數額或由合同規定,或按交、還箱所在堆場的費用確定。租箱合同中除上述條款外,一般還有設備標志更改條款及其他有關租箱責任,義務,保險和轉租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