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租賃協議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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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 面積為 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
三、年租金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份向甲方支付一年或月的租金(請自己選擇支付方式,是按月還是按年支付),但甲方必須提供收條或收據。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是否需要支付押金,雙方協商)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標的物的水電問題雙方自行協商誰承擔 )
七、租賃期間,甲方或乙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產生費用自行承擔 。
八、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 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補充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