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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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