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承包經營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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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發包人):江蘇省溧陽職教中心
乙方(承包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江蘇省溧陽職教中心(甲方)向 (乙方),發包
(稱為第 組),作為學校師生用膳經營場所,承包期為壹年。自xx年8月9日——xx年8月8日止,承包費為 元人民幣 ,簽訂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費和水電押金費3000元。水電費按表計量每月結算。水:2.50元/噸、電0.54元/度,根據水電部門的規定隨時調整。
二、經營范圍:為學校師生用膳服務,即提供師生一日三餐的飯、各種菜和各種點心,提供學校來賓招待服務,不得賣飲料、學生生活用品和學習用品等,不得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快餐盒等具有污染的物品。所有經營活動只能限制在餐廳室內進行,不能在墻體窗口或門口或其它室外進行經營活動。
三、雙方以《xx年餐廳承包招標說明》為藍本,作為合同附件并自覺遵照執行。
四、承包人對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職工管理和生活負責,對其在承包過程中所造成的后果負責(如學生、老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不正當競爭等)。承包人所聘請的臨時工,不屬于學校用人,是承包人個行為,學校只是提供其營業場所。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后勤處、學生處、教務處等的管理。餐廳承包經營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五、承包人不得轉包,中途退出或因發生事故停業,承包費一律不退,后果自負;承包期滿時應提前一個星期甲乙雙方清點財產,若有損壞將在財產押金中扣除;到下一期招租時,如果承包人要繼續承包,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可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不得破壞學校現有的固定資產和食堂用品。承包人的財產自行處理。
六、食堂內的電風扇、燈、開關、門窗玻璃由學校負責維修,食堂操作間的操作設備、水龍頭、下水道堵塞及因操作造成的損壞等由乙方負責維修。
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一份、后勤處一份、學校辦公室一份。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即生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人:
委 托 人: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