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許可證代辦咨詢服務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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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授權甲方代為其辦理_________經營許可證。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辦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為乙方代辦_________經營許可證。
2.為乙方提供相關的咨詢服務。
四、乙方的責任范圍:
1.積極協助甲方提供本公司相關信息。
2.不得將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按照本協議金額的10倍對甲方做出賠償。
3.不得為甲方提供虛假,不實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人民幣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此金額為代理咨詢費用,不包括向其他部門應該交納的費用。
3.本協議生效后3日內,乙方交納本協議總金額的60%,甲方為乙方開具相應收據。
4.通信管理部門批準乙方_________許可證的申請后3日內,乙方交納本協議總金額的40%,甲方為乙方開具本協議總金額的發票。
六、甲方發生的通訊,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發生的通訊,交通以及向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若由于乙方在材料提供方面因時間拖拉,或提供不真實的材料導致_________許可證申請失敗,甲方將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本協議總金額的60%,但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協議總金額,并退還乙方全部資料。
九、若由于甲方原因(除上一條所述后的其他原因)造成_________許可證申請失敗,甲方向乙方退還乙方交納的本協議總金額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協議總金額,并退還乙方全部資料。
十、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如在3個月內,甲方未辦理成功,甲方向乙方退還乙方交納的本協議總金額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協議總金額,并退還乙方全部資料。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執行期間或者期滿后,乙方辦理_________年檢業務,甲方有優先代理權,除非雙方另有明確規定,本協議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