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電機電器產品采購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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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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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 │ │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 │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
│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 │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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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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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