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豬購銷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8 09: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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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縣 村委會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斯格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憑縣扶貧部門開據的提豬證明信(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到甲方提豬,甲方負責免費送豬到村,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乙方負責分豬到戶。二、產品品種及數量產品名稱性 別公斤/頭數 量單 價金 額提貨時間備 注 合計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四、五、服務承諾:六、爭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由扶貧部門協調解決。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與扶貧部門協商解決。八、本合同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縣扶貧辦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