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入股公司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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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號 。
1.2. 身份證號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條 **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冊資本
第五條 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注冊資金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占注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注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和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注冊資金,其余購股款由a用于處理原和通債務。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并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和通的現有債權轉讓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和通欠款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和通。返還原和通金額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和通與新和通簽定債權轉讓協議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