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招聘七大誤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印象誤區
在面試時,可能會由于應聘者的優秀外表或某些出色表現,把其他如聰明、能干等優點一并加注他身上,而忽略了其存在的缺點,如團隊合作能力弱、組織協調性差等等。
為避免"光環效應"產生的不良后果,需向應聘者索取一些他自己已準備的報告,或近期的工作總結,作為評估能力的客觀依據。
二、薪酬誤區
有不少企業在招聘廣告上標明的薪資較低,可能是由于視人才為成本而非可增值的資本,想廉價取才;也可能是想測試應聘者的忠誠度,希望員工具有創業者當年特定環境下艱苦拼搏、不計得失的熱情和耐力。如愿意接受低起薪歷經時日磨練,忠誠無私地奉獻并有所作為者,再予重用并增加遠期回報。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這樣的企業很難獲得員工的忠誠度。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就更不可取了,因為應聘者并不知道你的“良苦用心”。
也有企業為了吸引應聘者,就在招聘廣告上打著“高薪”的名頭,但實際薪資可能不到一半,這樣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固然可以吸引一些為高薪而來的應聘者,但這樣的應聘者也留不住。
三、角色誤區
常有用人部門認為招聘只是HR的工作,而HR經過一番努力選送人員,卻常被用人部門否決,并被抱怨總招不到人。
其實,在現代招聘管理中,HR只是招聘全程的組織協調者,側重于專業指導和支持及人員初篩把關等,用人部門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側重于合理評估本部門各崗位的相對價值及任職要求,提出本部門用人和培養計劃,對應聘者專業知識技能的評價和錄用決定等。
所以,以后招聘,HR千萬別再大包大攬,該拉上用人部門的就得叫上,該用人部門決定的就得讓他們拍板,別再弄錯了角色。
四、時間誤區
回想一下,是不是每次都是等到用人部門送上“加急招聘需求單”的時候,我們才開始動作?然后匆忙地進行招聘,導致容易使標準降低,或者忽略了應聘者的負面因素。
由于招聘周期一般需要90至120天,因此如果一位身處高位的要員突然辭職,接替他的招聘工作便需立刻進行;如要增設新職位,更應提前三至四個月進行招聘。
五、需求誤區
用人部門交了招聘需求申請,就真的要是缺人嗎?要知道,對于用人部門來說,人海戰術是最輕松最簡便的方法,也是部門工作遇到困難是的第一選擇。況且,一些人力需求緊急的部門在“沒人”的情況下依舊運轉良好。
因此,針對前兩點,HR需要對用人部門的人員現狀進行盤點,那樣可以知曉各用人部門人力需求的緊急程度,增強招聘計劃的針對性。
六、學歷誤區
許多企業在人才招聘時一味的注重“高學歷、高文憑”。而且在人才招聘時,往往將學歷視為唯一的“剛性”要求,甚至“一刀切”的現象,嚴重影響人才招聘的效果。
學歷與能力并不能簡單地渾然一體,學歷的高低只能反映出人選接受教育的程度,而在同一層次學歷的人群中,也同樣存在著學問的差異。
所以,人的能力需要在不斷實踐加以培養。同樣,只有在實際工作中才能有效地積累工作經驗,從而不斷增強工作能力。作為企業,我們應當放開胸懷、擴展視野、海納百川、不拘一格選人才。
七、經驗誤區
“要求3-5年相關經驗”,乍眼一看沒問題,沒有經驗怎么能快速上崗!但工作經驗多就是好的嗎?如果是相同的經驗重復使用N年呢?
而且,部分HR在招聘過程中,不僅要看應聘者的工作經驗,還看工作年限,如果應聘者沒有達到相應的規定時間,被錄用的幾率就小很多,好像是工作時間越長,能力就越強似的!
其實,HR不必拘泥于工作年限,畢竟能力跟工作時間沒有很大關系,經驗也如此,有心的應聘者,三個月可以學到別人三年才能明白的經驗,反之,給他三年時間也不一定能學到只要三個月就能學好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