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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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辦理自助委托協議書(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開戶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愿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通過自助委托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屏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于停電、通信故障、機器設備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帳戶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熱自助委托( ) 4.遠程委托( )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