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管理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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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機人員接送來賓及客戶,應禮貌接送,將客人、來賓送至目的地為原則。不得將車輛未駛進目的地時即行停車,讓客戶步行。 二、在接客戶過程中遇到異常狀況(如:塞車、未接到客戶等)需及時反饋于車調。 三、司機人員違反交通規則和其它違法行為,其責任和費用則本人自理。 四、司機不出車時,進行車輛保養或人資廠務部指定停車地點待命,嚴禁將車私自開出。違者每次罰款rmb_________元。 五、凡有用車之需求須服從車調員的調派。特殊情況用車:如晚上22:00有不能下班之用車需求。必須滿足(超過23:00返回可以取消早上接派駐/出差干部行程);如有延誤或拒絕每次罰款rmb_________元。 六、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凡有用車之需求電話必須接聽。拒接一次罰款rmb_________元。 七、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誤餐費結報實是求是,若有弄虛做假的情況,將扣除當月所有結報費用(包含車租費)。 八、洗車、加油、就餐等必須通知車調,并取得車調確認同意。經車調允許后方可作業。原則上時間不超過30分種。此時段有需求及時返回。 九、司機人員按廠規穿著工衣,配戴識別證。嚴禁進入生產區與辦公區(到人資廠務部辦公室除外)違者每次罰款rmb_____元。 十、司機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保密約定,嚴禁泄露公司相關機密,違者解除車租合約,并送警法辦。 十一、司機人員工作時間:07:00-22:00。 十二、加強車輛的維修及保養,車輛因故需維修應提前報備調度單位主管同意,嚴禁謊報車輛有故障而拒絕出車,若經查實,要求車主對司機進行更換或解除合約,并賠償相關造成之損失。 十三、人資廠務部每月排配司機星期天休息1天,車保1天。若有特殊情況,司機應配合用車單位使用。 十四、每月接到客戶或各單位主管投訴(經查實投訴屬實),根據造成后果之嚴重程度,解除車主與公司的車租合約。 十五、以上協議中的處罰金從每月車租中扣除。 十六、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可由人資廠務部與車主協商后再行約定。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人資廠務部執一份,司機執一份。
人資廠務部(簽章):___ 司機(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