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商業開發經紀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______體育賽事商業開發,提高賽事資源的商業價值,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_賽事商業開發居間合同。本協議中,甲方系______賽事的組織機構;乙方是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合法企業法人,具備經紀資質,且熱衷并積極參與中國體育事業的中介代理機構;乙方愿意向甲方報告訂立《贊助協議》的機會或是提供甲方與贊助單位簽仃《贊助協議》的媒介服務,甲方同意支付報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提供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1.1 “贊助單位”:是指與甲方訂立《贊助協議》,向甲方提供資金/產品并獲得贊助權益回報的單位和廠商。
1.2 “傭金”:是指乙方促成《贊助協議》成立后,甲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的報酬。
1.3 “區域”:是指在中國內地境內。
1.4 “贊助賽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5 “《贊助協議》”:是指甲方與贊助單位簽訂的,贊助單位無償向甲方提供資金/產品,甲方授權贊助單位使用相關權利的協議。
1.6 “協議期限”:是指在本協議第十一條第11. 1項規定的期限。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協議于簽署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除非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提前終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傭金。
3.2 乙方進行介紹活動中,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相關幫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為履行本合同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乙方應當努力尋找相關捐贈和贊助機會,并就有關訂立贊助協議的情況向甲方如實報告。
4.2 乙方應當盡力促成甲方與贊助單位訂立《贊助協議》。
4.3 乙方應當就有關贊助單位的情況和訂立《贊助協議》的事項隨時向甲方知實報告。
4.4 乙方應敦促贊助單位履行《贊助協議》使其贊助資金和實物按時到位,幫助贊助單位依法進行有關產品推廣活動,同時協助、傳遞和實現甲方和贊助單位的意思表示。
4.5 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能向贊助單位做任何與捐贈和贊助有關的承諾、許可。
4.6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本協議約定事項之外的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
4.7 不得以本協議中介服務為由進行任何商業宣傳。
4.8 乙方承諾具有履行本協議的資質、能力和法律許可。 第五條 傭金的支付和返還
5.1 乙方促成甲方與贊助單位訂立《贊助協議》,并且贊助單位已經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了協議約定的資金和/或產品后______日內,甲方按約定比例一次或分次給乙方支付傭金。
5.2 甲方按贊助單位向甲方實際提供資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贊助單位向甲方提供產品的,甲方按《贊助協議》中約定的產品市場價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5.3 乙方沒有促成《贊助協議》訂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傭金、報酬和費用。
5.4 除傭金和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
5.5 如《贊助協議》因不可抗力終止,甲方退還贊助單位提供的相應資金/產品的,乙方則應當立即返還給甲方上述退還資金額的______%部分。 第六條 商標、名稱和服務標志的使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雙方僅為履行本協議之目的,經甲方書面授權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標、名稱和服務標志。該權利只能在執行本協議范圍內,雙方均不能將該權利延伸到本協議內容以外。 第七條 保密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協議中所有內容和對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悉的有關對方的保密信息進行嚴格保密。除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披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第八條 區域限制
本協議僅在本協議約定的區域范圍內有效,乙方在區域范圍外不享有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守約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9.2 乙方故意隱瞞與訂立《贊助協議》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傭金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3 因乙方怠于履行義務致使贊助單位提供的資金和產品沒有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到位,贊助資金和產品每延期交付一個月的,乙方應向甲方象征性地賠償贊助資金和/或產品市場價值的—輸作為罰款。罰款不影響乙方義務的繼續履行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權利。 第十條 有效期和終止
10.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0.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10.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10.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10.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10.4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10.4.1 代理人的執照被有關部門取締;
10.4.2 代理人宣告破產;
10.4.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10.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愿。 第十一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1.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4.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 其他
15.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5.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5.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5.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5.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5.6 本合同中標題是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5.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5.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5.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