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施工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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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縣**鎮人民政府
乙方:**縣**建筑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一、工程名稱:**鎮**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二、工程地點:**鎮**村西頭組
三、工程內容:
1、修建**農貿市場區間道路1200米;
2、新建供水管網1800米,排水管道xx米;
3、人行道建設生態磚4550平方米;
4、完成道路綠化1200米,栽植綠化樹木700棵;
5、完成新區內電源、電網建設,安裝路燈180盞;
6、完成東環路**農貿市場商戶180戶;
四、工程總造價:伍仟伍佰萬圓整(5500萬元)。
五、工程工期:工程工期為14個月,即xx年9月1日至xx年11月1日。
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乙方開工前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協調當地關系,幫助乙方解決因場地和附屬物等與當地群眾發生的沖突,維護施工路段的車輛通行,為乙方創造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使乙方能夠順利施工,并按合同規定按時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質保量按時完工,如乙方原因造成延誤工期或中途停止,甲方有權拒付部分或全部費用。
乙方權利義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不擅自或降低設計標準,保證在規定的工期內高質量完成任務,并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對一切安全事故負全責,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時付款。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總工程30%時甲方驗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2、乙方完成總工程60%時甲方驗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3、乙方完成總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全款的40%。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
效。
甲方:**縣**鎮人民政府
代表人:
乙方:**縣**建筑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