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科技咨詢和設計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8 10:37:38
瀏覽次數:
0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_________。 (三)乙方的義務如下: 1.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程咨詢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交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交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附件中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寫。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個日歷日(包括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應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義務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 2.為乙方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的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總金額的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所派專家到達_________后,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和_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2)商業發票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的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天通過中國銀行和_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國,由_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4.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地震、內亂、封鎖、政變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經雙方協商后本協議可以暫停履行。如乙方專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回國的,甲方應負擔回國旅費。 (十一)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中_________文書寫,并采用公制單位。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中_________文寫成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技術咨詢具體范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