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
添加時間:2017-12-01 1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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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托方委托的、未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2、二審:對委托方委托的、且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3、送審額: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經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受托方完成編制或審核完成,并經委托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致、完整。甲方將在乙方咨詢服務時,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小、項目具體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后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于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咨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咨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咨詢項目。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并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咨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務并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咨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咨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咨詢內容的法律、法規咨詢。
2、工程咨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詢及建議。
3、咨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咨詢外,還可隨時撥打咨詢熱線進行相關咨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并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并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后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