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資格證,在我國沒有統一標準,對于健身教練認證的部門有多種,如: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體育總局等。
頒發的證書性質一樣,但是影響力會有不同。不同培訓機構也會頒發自己機構的證書,雖說不是國家頒發,但很多也會被就業單位認可,因為對于就業單位來說要的是具備一定能力,能夠為公司創造價值的人才。
一、適應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健身教練工作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1. 初級健身教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⑴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⑵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并授課400小時以上。
⑶取得高等院校體育專業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2. 中級健身教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⑴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⑵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并授課達1500節。
⑶取得高等院校體育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并有一年健身教練實際工作經驗者。
⑷取得一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 高級健身教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⑴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⑵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4. 指導師級健身教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⑴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指導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⑵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