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生打工需要了解的條件
添加時間:2018-06-20 1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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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補助學費和生活費的不足,有不少日本留學的學生必須利用課余的時間打工。但是,“留學”及就學”的居留資格原則上是禁止工作的。所以說如果要留學打工需要得到入國管理局的許可,另外,不能違反規定的條件。下面介紹日本留學打工許可申請條件,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首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如果要留學打工時,請事前到入國管理局去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只要申請一次,再換工作時也有效。另外下次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時,可以同時申請這個“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更新。申請的必要表格和文件有: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在入管的窗口有),護照(只提示),外國人登陸證證明書(只提示),免費。
留學打工的條件
對于持有“留學”及“就學”居留資格的人要打工時,在以下的時間范圍內是被充許的:
“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院正規生”:1周28小時以內。在暑假、寒假等各學校所規定的長期休假期內是:1天8小時之內。
“旁聽生、聽講生”:1周14小時以內。在暑假、寒假等學校所規定的長期休假期內是:1天8小時之內。“專門學校生、就業生”:1天4小時以內。
關于留學打工職業種類(業種)的范圍
就算是1周28小時以內,在風化營業關聯的業種工作是被嚴厲禁止的。“風化業種”即所謂的酒吧、酒廊與客人同度服務的業種,以及其它與風化業有關的業種諸如:以博取客人僥幸心的業種(麻將館等)。就算在這些業種的店里從事洗碗或掃地的工作,也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