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經濟補償金呢?
通俗的說就是小編勤勤懇懇的每天在電腦前“嘚嘚嘚”的打字,結果無良的老板不顧我日漸厚重的眼鏡片,也不管我一顆顆的痘痘,就把我開除了,我就可以讓公司一次性支付我一筆錢作為經濟補償金。可是,也沒有哪個公司自愿付,所以,就需要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強制公司給付經濟補償金。
下面,小編就來和大家聊一聊哪些情況下,大家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1.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的,只要解除合同這一提議是用人單位提出的,則勞動者就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
2.如果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比如,小編周末出去玩把手摔了,好了之后手沒法打字了,也沒法做其他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跟我解除合同但要付補償金了。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小編是一名模特,和一家模特公司簽約之后失戀了,小編就狂吃食物,一個星期體重飚了30斤,身材嚴重走形,沒法再做模特,模特公司就可以跟我解除合同,但我也能拿到補償金。
5.用人單位合法裁減人員的。如果你不幸成為了被裁掉的一員,那最起碼還能拿點補償金安慰一下小心靈。
6.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是如果合同到期,你愿意與用人單位繼續簽訂合同,但用人單位不愿意,或者,用人單位低于原合同的標準與你簽訂合同,你不愿意簽,這兩種情況導致解除合同的,勞動者都可以拿到補償金。
7.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比如說本來說有安全帽,結果沒有,本來說好有防護欄,結果也沒有,關系生命安全的,就算勞動者提出,也可以得到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都已經違法了,勞動者當然不能同流合污。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合同講究的就是誠實信用,真實自愿,違背了合同的基本原則肯定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6.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工資沒法讓自己在一座城市活下去了,法律也不強人所難,當然可以隨時離開單位并要求補償金。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一般都是因為用人單位有過錯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大家被辭職時一定要看清楚啊,別被企業忽悠咯。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工作年限<1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工作年限<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比如,甲在本單位工作5年7個月,那么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的金額是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