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領取的年限及相關注意事項
添加時間:2018-09-20 10: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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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政策,又被稱作退休費,關系到個人退休后的生活福利保障。由此看來養老金的相關政策是大家非常關注的。那么對養老金領取的年限問題以及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式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將帶來相關的內容介紹。
一、個人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法定年齡
《社會保險法》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成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基本條件之一。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依據的是1978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企業職工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者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且滿一定工作年限的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連續工齡10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二、養老金的計算方式
按照新的計發辦法,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改為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參保員工每多繳1年,繳費比例增發1個百分點;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不再統一將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120,而是根據退休人員預期壽命延長的實際情況,除以一個適當的計發月數,該計發月數由國家進行統計測算并在全國范圍內公布。
公式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為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積累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發[2005]38號文的規定執行)
三、養老金的領取年限
社會養老保險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后,開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的領取是終身的,沒有年齡限制,直至職工身故為止。不會因為職工壽命很長而在一定年限內終止發放養老金。但需每年提供個人生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