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醫生崗位職責及職位要求
添加時間:2018-11-13 15: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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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醫生是對從事身體保健的醫務專業人員的統稱。
保健醫生職位要求
1.醫學院校專科以上學歷,持有國家認定的醫師資格證書、上崗證;
2.1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驗,有處理兒童突發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術和能力;
3.熟練掌握兒童營養學知識,具備保健醫的基本素質;
4.愛孩子,責任心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操守;
5.具有幼兒保健師資格證和幼兒園保健醫生經驗者優先。
保健醫生崗位職責
1.負責全園幼兒及職工的保健衛生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方針;
2.全面了解幼兒生長發育情況,期末向家長匯報;
3.負責每天晨檢,做到一看、二摸、三問、四檢查,并監督指導教師做好午檢和晚檢工作;
4.負責保管醫務室一切物品、用具、藥物,做好衛生知識宣傳、環境衛生、飲食衛生和滅蚊蠅工作;
5.負責常備藥物的購買,每天按時送藥到班,并照顧病兒按時服藥;
6.了解幼兒心理健康情況,對有不良習慣及心理障礙-的幼兒,與班上的教師配合商討矯正辦法,并定期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