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試用期內有探親假嗎?
添加時間:2018-11-22 10:57:41
瀏覽次數:
0
在我們國家有很多的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里面的工作人員滿足條件就可以請探親假,探親假一般是長期與自己的父母或者配偶分離的情況才可以申請的,那么如果還屬于試用期的話是否可以請探親假?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好獵頭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務員試用期內有探親假嗎
需要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一年及其以上才可以享受探親假,所以具體要看在公司工作的時間。
探親假是指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自己的直系親屬分居兩地,每年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享受的到異地探望親人的假期。該探親假期可帶薪休假并報銷往返路費(飛機票除外)。其中直系親屬是指:
1、職工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3、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在此列。
二、法律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文件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制定了《關于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細化了對“父母”、“固定職工”、“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等問題詳細解釋和規范。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關于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和探親假工資、路費待遇等問題,國發〔1981〕36號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財政部發布關于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 《人事部 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探親假工資和探親路費計算基數問題的通知》等文件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鐵道部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更是對國務院的探親假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多達23條的細化,做出了詳盡的具體規定。
國家對歸僑、僑眷職工和臺胞、臺屬職工出境探親,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探親,國際職員配偶出國探親,也都作了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不過,目前國家還沒有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他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的探親假作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