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姜先生給本報新聞熱線打來電話稱,因要辦理出國勞務,自己去年經人介紹去大連東連國際經濟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東連國際)學習。不過,因不同意東連國際提出的擔保條件,最終簽訂自愿放棄出國勞務協議,退還費用時被公司扣了8800元。姜先生認為其中5000元勞務費不該由自己承擔。
當事人:退還費用不合理
因為要辦理日本外派出國勞務,2018年12月,姜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王益(化名)。姜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并沒有和公司簽訂合同。“我第一次辦出國勞務,也不懂,他們給我看了一份代理費用的單子,一共是4.3萬元,當時交了3.2萬的代理費,還有1.1萬元說是過了海關再給。”姜先生被介紹到東連國際時,又交了6200元的學費,進行為期3個月的全日制學習。姜先生表示,在他入班學習一個半月左右,東連國際要求他簽一份補充協議,需要做一份擔保。因為沒有符合要求的擔保人,公司提出可以提供房產證復印件或給公司寫一份5萬元的欠條做擔保。姜先生沒有同意公司提出的條件。
今年2月14日,姜先生與東連國際簽訂協議,自愿放棄出國打工并且不追究責任,出國打工代理費的發票作廢,之后拿到了29200元的退還費用。姜先生覺得扣除的8800元中,5000元勞務費不應該由他來承擔。
姜先生說,面試的時候,對方覺得姜先生戶口本上的小學學歷太低了,“我本來是高中畢業,但是畢業證被我弄丟了,所以王益就幫我做了個中專的學歷證。她還幫我弄了個假房產證,我怕被學校查出來,就沒敢用。”姜先生說自己是在大連租的房子,所以當時還辦了一個暫住證。姜先生向記者提供了辦房產證和學歷證的截圖,還有一段他和王益的電話錄音,其中也提到了房產證一事。
中間人:我也是好心幫忙
記者輾轉聯系到了中間介紹人王益。王益說姜先生是她朋友的朋友,自己是好心幫忙才介紹姜先生去她朋友開的東連國際。王益表示,因為出國之后約束不了這些人,所以需要做一個具有約束力的擔保,以防他們出國打工違反規定,這是在姜先生入班學習之后就通知了。
對于房產證和欠條,王益則表示自己很無辜。“我們沒要他的房產證和欠條,是要他拿著復印件或欠條給我們錄像。是因為怕他們出國打工有違規行為,就是約束一下。”至于幫助姜先生制作假證一事,王益表示是無稽之談,“他說我幫他做假學歷證和房產證,這不可能,我哪有這么大本事給他辦這個?可能是他自己辦的,現在他就到處賴別人。”
東連國際:所有流程均合法合理
就此,記者致電東連國際方面了解情況。
對于5000元的勞務費,東連國際的工作人員表示,出國勞務首先要將材料遞交給日本方面受理,受理之后需要收取日本會社的材料,這個是要收取一定費用的,是1200元。“賠償組合出差費用收取的原因是,日本社長來連面試,當時已經簽訂合同,如果因為個人原因無法出國打工,是需要進行賠償的,所以扣除了1800元。所有提交的中文材料在申請日本簽證的時候需要翻譯成日語,翻譯費扣除1000元。向各個機關申請材料手續費、車費、國際快遞費等,屬于已消耗費用,因為提交的是姜先生的資料,所以1000元的費用應該姜先生承擔。以上費用加在一起,總共是5000元。”
關于通知姜先生提供擔保的事情,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是符合工作流程的。一開始不知道學員的情況,在學員入班學習后,班級教師審批資料,審批完成后就通知姜先生提供擔保,此時距姜先生入班學習也就一個星期左右。“就是寫個欠條錄個像,也不要他的現金,就是起個約束作用,怕在外面干壞事。就像旅游交保證金差不多。少數國家辦簽證的時候要交保證金,多數國家的面試官會要求你出示房產證、銀行大額流水單和一份固定額數的存折。日本是少數要交保證金的國家,沒有這個擔保,簽證也辦不下來。”
記者通過網上查詢了解到,東連國際是有外派出國勞務許可的公司,并且營業執照注冊信息上的營業范圍也包括向境外派遣各類出國勞務人員的業務。據了解,勞務公司需要有辦理出入境勞務的資格,而出國打工本人也需要保證自己回國,所以需要有合格的擔保人或者其他擔保方式。
律師說法
退費應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對此,記者采訪了遼寧仕鵬律師事務所劉甲明律師。劉律師表示,勞務公司應對出國勞務應具備的資質、條件等予以一次性明確說明,并如實告知出國打工人員,否則,若惡意欺詐勞務人員而騙取勞務費的,則行政機關有權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其次,在退費時,勞務公司應對扣除出國打工人員相關勞務費用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并出示相關憑證,否則,根據公平合理原則,勞務公司應依法退還出國打工人員的勞務費。
當然,若出國打工人員與勞務公司已對解除代理、退費等達成合意并簽署最終協議,除非存在脅迫、欺詐等情形,否則,雙方應受協議的拘束,即出國打工人員再主張其他權利存在契約上的障礙。
劉律師提醒出國勞務人員,在辦理出國勞務時,應如實告知自身條件,謹慎簽訂相關協議,慎重繳納相關勞務費,并保留好相關證據材料,一旦出現糾紛,應及時尋求行政或法律的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