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高校會在每年的3月份開始為應屆畢業生發放《就業協議書》,在畢業時依據就業協議書簽訂情況為應屆生辦理報到證、檔案戶口遷轉事宜。已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生如將就業協議書丟失,可根據其簽訂具體情況,向高校申請補辦就業協議書。
應屆生已落實就業單位,并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如果該就業協議書丟了怎么辦?首先需到高校網站下載就業協議補辦申請表,以及準備一份補辦就業協議申請書。
畢業生補辦就業協議書申請中需寫明已簽約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及具體負責人姓名,并需后附已簽約單位出具的人事接收函(原件、復印件、傳真件均可)。
以上材料準備齊全后,遞交至高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個別高校需先交至系負責人簽字同意),高校主管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高校公章,并為該生開具掛失就業協議書介紹信(如忘記協議書號可到學院就業指導處查詢)。
應屆生持學院的介紹信到學校所在地省級日報社掛失,最后將掛失報紙交由高校就業指導中心。
該中心會在學校就業網和就業宣傳欄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無異議后,應屆生即可到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各高校的應屆生就業協議書補辦程序(許多高校已省略報紙掛失環節)及收費標準均有不同,最低繳付10元補辦費,個別高校為了引起應屆生對就業協議的簽署及管理上的重視,下發就業協議時即說明如有丟失補辦費用1000元,因此,為了避免耽誤就業及增加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請應屆生勿必妥善保管就業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