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調解需要幾天
添加時間:2019-03-25 1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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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勞動爭議的時候,可以解決勞動爭議的方式中比較多的,而簡便的解決方式是雙方協商解決,但很多情況下,雙方是不能協商解決的,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仲裁,那么勞動糾紛調解需要多少天?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后,調解委員會要在受理調解15天后達成調解協議,如果成不成協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