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銷量迅猛增長,但產品質量問題和售后糾紛也不斷涌現,成為阻礙行業快速發展的“攔路虎”。
3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指出汽車“三包”工作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等做了相應的規定。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電動汽車產業鏈成熟度不夠,導致使用中問題頻發。《征求意見稿》將電動汽車納入“三包”,無疑將推動該行業健康發展,但同時也應對產品質量不過關的企業處以更高力度罰款,以起到警醒作用。
消費維權“老大難”
《征求意見稿》發布的背后,是與電動汽車銷量增長相伴而生的質量問題。記者梳理發現,在各汽車消費者投訴平臺上,以電動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成“重災區”。其中車質網僅3月上半月就收到80多起關于新能源汽車的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實際續駛里程不準、動力電池故障、充電故障等方面。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從市場反饋看,新能源汽車廠商對于質量問題的處理相對積極,但“扯皮”現象還是時有發生。
在車質網上同樣有不少針對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方面的投訴。一位來自新疆的車主指出,提車后出現后輪異響、空調失靈等問題,并且續航存在很大偏差,“官方宣稱360公里的續航,而實際卻只有不到100公里。找4S店,售后給我們做了升級,但仍未解決問題,還告知我們電動車‘就是這樣’。”
另有電動汽車車主告訴記者,其電動汽車電池在質保期內出現故障,本以為能免費更換,卻被經銷商告知動力電池不納入汽車“三包”范圍。作為電動汽車重要組件,電池造價昂貴,車主卻只能自掏腰包解決問題,出現了維修費比換新還貴的尷尬局面。
電池衰減速度也是消費者維權的焦灼點,頗受車主詬病:“無論電池衰減多快,汽車廠家都會說是正常情況,因為在協議中,并沒有相應的判定標準做參考。”前述車主坦言。
產業鏈欠成熟+原有規章存漏洞
那么,電動車是否真的“就是這樣”?
“電動汽車出現此類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是產業鏈成熟度不夠。電動汽車是新興事物,整車廠以及配套企業在質量把關、零部件采購、產品驗證上缺乏經驗。”北方工業大學汽車產業創新研究中心主任紀雪洪告訴記者,有些廠商生產時沒有擔負起相應責任,逐利傾向較嚴重,為快速拿到政府補貼,在有限的市場上搶占更多份額,沒有對產品進行充分檢驗即投向市場,讓消費者蒙受了損失。
同時,業內人士表示,此前的汽車銷售維權政策缺少力量,直接導致新能源汽車消費維權困境無法突破,影響行業的發展。2013年起施行的“三包”制度是我國產品質量和消費者保護法律體系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卻并沒有將新能源汽車,特別是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等重要部件納入對應的換、退車條款中。
“盡管大部分車企為打開市場,提供了電芯保修等保障措施,但是行業顯然需要更明確的規章制度,制定基本標準和要求,來發揮其監督、指導作用,保障電動汽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前述業內人士進一步表示。
記者注意到,此次《修改意見稿》不僅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還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同時,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此外,還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或加速市場優勝劣汰
事實上,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的持續發展,上述問題已經得到相關部門重視。2018年10月3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宣布將對汽車“三包”規定進行修訂,以完善新能源汽車相關標準。對于《征求意見稿》的落地發布,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持樂觀態度,認為此舉可以加快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進程。
“將電動汽車納入‘三包’,能加速市場優勝劣汰進程,對那些忽略產品質量、單純靠開發新產品搶占市場的行為起到抑制作用,有助于提升產品質量,贏得消費者口碑,對電動汽車行業的發展很有利。”紀雪洪認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很及時。
紀雪洪進一步表示,要想解決電動汽車產品質量不高、服務不夠完善等問題,需要一定過程。“我們需要讓電動汽車全產業鏈,包括整車廠、研發機構、售后服務機構等認識到消費維權的重要性,要重視消費者的呼聲,重視忽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的后果。相信法律法規的出臺會對電動汽車發展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推動行業的健康發展。”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建議,對于消費者蒙受的損失,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承擔主要責任。一旦出現消費者權益受損現象,可以對廠家處以更高力度的罰款,以起到警醒作用。此外,如果糾紛最終被判定為廠家責任,那么雙方因為爭議產生的第三方咨詢費用,也應該由廠家全部承擔。(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