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周歲不能簽勞動合同嗎?
添加時間:2019-04-26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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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一般是在成年之后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也有未成年人出去工作的情況,那么如果未滿18歲,是否就不能夠簽訂勞動合同呢?
用人單位應當與未成年工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但文藝和體育單位經有關機關批準的除外。年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工,受 法律特殊保護,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勞動合同,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招收未成年工的,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滿一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
《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