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晚上8點20分左右,江蘇省南通市,當地交警正在設點開展酒駕查處行動,對經過的車輛逐輛進行例行排查。一輛黑色小轎車駛入查處點,民警當場對該車駕駛員江先生進行例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
“嘀嘀嘀”一通吹,測試結果出來了:34mg/100ml。按照法律規定,一個駕駛人的呼氣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79mg/100ml之間屬于酒后駕駛,呼氣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就屬于醉酒駕駛。也就是說,根據呼氣檢測結果,江先生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得知這個結果,江先生覺得分外委屈,堅持說自己并沒有喝酒。經過回想說自己確實沒有喝酒,只是開車前剛吃了榴蓮,問交警會不會跟吃榴蓮有關。
之后,民警依法將江先生帶至醫院提取血樣,并將血液樣本送往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物證鑒定中心檢測。4月23日,鑒定結果出來了,江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為0。事實確如他所言,他當天開車前真的沒有喝酒。民警依法為江先生撤銷了行政強制措施,發還了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