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駕駛員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甲方:重慶市公路運輸(集團)公司乙方:出租車駕駛員姓名 楊孝明 性別 男身份證 51021219630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規范出租汽車行業勞動用工及相關問題的通知》(逾交委[XX]401號)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務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一、勞務協議期限( 四 年)自 XX年 8月 1日起至 XX年 7月 21日止。二、勞務協議的工作內容乙方同意在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并按《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書》的規定完成營收定額和營運工作任務。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1.出租汽車駕駛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完成營收定額和個人基本勞動收入時,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2.甲方執行《勞動法》的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和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營收指導標準。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和合法有效的營運證照。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2.甲方負責營運車輛管理、營運安全管理和服務質量管理,負責辦理駕駛員個人營運證件和年審、換證,處理客運服務違紀,調解營運業務糾紛。五、勞動報酬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按照集團公司《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對乙方實現基本工資+超額工資+超額全留工資的分配形式。2.乙方根據營收定額考核解繳后的應得工資分配額,由營運責任人(主駕)自主分配。3.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甲方應支付乙方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六、社會保險1.乙方的勞動關系、社會保險關系統屬重慶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中心。乙方系甲方向管理中心借用的出租車駕駛員,其各項社會保險均由管理中心辦理。2.甲方統按上年社平工資和社保機構確定的繳費比率,繳納乙方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保險費。3.乙方按政策應由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在每月末15日內,連同借用人員管理費一并向管理中心解繳。七、勞動紀律1.甲方建立完善出租汽車營運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在從事出租車客運服務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行車、規范服務。2.乙方必須遵守出租汽車行業的相關規定,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履行《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中約定的責任。3.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八、勞務協議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1.勞務協議期滿或當事人雙方中一方主體資格消失、及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勞務協議即行終止。2.勞務協議期滿,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并續訂《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書》后,可以續訂勞務協議。3.協議期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因更新或退出營運。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勞務協議。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協議:1嚴重違反出租汽車行業的管理規定和企業規章制度;2不能繼續履行《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書》的。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務協議1甲方不按《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務協議,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方能辦理解約手續。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1.雙方簽訂的《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書》解除或終止本勞務協議相應解除或終止。2.乙方被注銷、吊銷從業資格證或服務監督卡、駕駛證時,勞務協議即行解除。
十、違反勞務協議的責任1.本協議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約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承擔《出租汽車營運經濟責任協議書》中約定的經濟責任。2.本勞務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重慶市公路運輸(集團)公司 駕駛員姓名:楊孝明出租汽車公司 (本人簽名)(公章)法人代表 家庭住址:委托代理人:王國明年 月 日 XX年 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