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錨桿工程承發包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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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總)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支護錨桿工程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建設規模、面積(工程量)和承發包工程的范圍及內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圖紙擋施1,2計算):
1.基坑東側錨桿施工,邊長______米,錨桿______條。
2.基坑南側錨桿施工,邊長______米,錨桿______條。
兩項合計,錨桿______條,總工程量為______延米。
3.錨桿孔徑為φ140,錨桿長分別為10,12,16,20米,錨桿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內容包括搭設平臺架、錨桿鉆孔、錨桿設置及灌漿。 第三條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為______個工作天,工期計算的起止時間是: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和甲方責任、不可抗力所延誤的工期等因素,經甲、乙方簽證認可后,進行調整,從而最后確定竣工日期,乙方應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保修條件、期限,按本條第(一、二)項執行:
(一)按照國家及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按照國家《現行建筑施工規范大全》有關標準執行,工程包修壹年。 第五條 承包方式
實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 錨桿每米單價包干:180元/米(包稅金)。乙方負責按建設單位結算的總造價開發票,其中屬于甲方的稅金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總造價按上述承包范圍和方式,計(概算)為人民幣:壹佰陸拾叁萬零捌拾圓整。(¥1,630,080.00)。工程結算以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單價不變。 第七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源和辦理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等的批準手續。同時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裝)圖紙與說明書和有關的技術資料各一份;水電安裝圖紙_____份;地質勘探資料一份;建筑(安裝)許可證和報建審核意見書。
2.提供現場水電接點,材料堆放點及臨時設施。
3.基坑南側的地下管路,如煤氣管、水管等,開工前應在施工圖中標明。
4.按時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第八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 天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送交甲方,作為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
2.全面負責錨桿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資料三份。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任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分包給第三方。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以及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做好試件和材料的試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質量上必須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甲方的監督,甲方發現其在主要形象上拖進度_____天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經質監部門確認后,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天內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措施直至終止合同,調換施工隊伍。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圖紙與說明書不符,重要結構或關鍵部位所需的材料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 天內會同設計單位進行處理,并辦理技術簽證。否則,乙方有權停工,除工期順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甲方派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試件、材料試驗和各項技術資料及報表整理,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及其消耗含量和價差處理,按本條第(二)項執行: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負責,其費用和材料價格已按市建委穗建(198 ) 號文的規定列入造價內,在施工過程中,如材料價格變動,按市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二)施工過程中,材料價格如有變動,不再調整。 第十二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必須劃(匯)入乙方的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行,帳號:_______________,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將工程款轉入第三方帳戶或挪作他用。
一、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按本款第( 二 )項執行:
(一)按市建設銀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撥付規定辦理,即在合同簽訂______天內,按總造價(當年計劃)的百分之______預付備料款,進度款按工程進度百分之______時付款百分之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______時付款百分之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______時再付百分之______,其余工程進度款由預付備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審定竣工結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辦法:
1.在乙方進場之日,按工程總造價______%支付備料款,即______萬元。
2.工程進度達______%時,按工程總造價______%支付進度款,即______萬元。
3.工程進度達______%時,按工程總造價______%支付進度款,即______萬元。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除按工程總造價______%待保修期滿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二、工程結算:
乙方應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天內提出竣工結算,送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核,甲方應在接到結算之日起______天內提出意見,逾期視作同意,由經辦銀行劃帳,結算尾數。
雙方對竣工結算確認后______天內,應進行退補結算。 第十三條 甲方因生產或使用需要,確需變更設計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設計的技術資料,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合同,造價按工程增減的規定進行調整和結算。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后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損失。 第十四條 工程交工驗收
1.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減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檢查,甲方不按時到現場檢查的,乙方可自行檢查后隱蔽,并認真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事后甲方提出復查的,復查合格,所有費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所耽誤的時間應順延工期;復查不合格,檢查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負責無償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場檢查,單方完成隱蔽工程的,甲方有權要求重新檢查,不論檢查結果是否合格,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包括單項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天(單項工程七天)內進行,并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簽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內進行翻修或補建后,再進行驗收,直至達到符合標準和要求為止。并按最后驗收合格的日期作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逾期組織驗收的,除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如果驗收合格的,按本款規定的驗收日期作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實際逾期天數順延工期。
工程(包括單項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乙方另繪竣工圖。
5.錨桿抗拔力按設計要求,即錨1抗拔力10t,錨2抗拔力20t,根據規范驗收。不合格須補做,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獎勵
1.提前竣工或趕工獎勵: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經工程質監部門和主管部門檢查鑒定或認可的優良級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總造價______分之______獎勵給乙方。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供應材料、設備或逾期履行第七條各項規定之一者,從逾期______天次日起,除應負擔乙方的實際損失外,并按拖延天數順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撥付工程款,從超過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數額,按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結清之日,停工期間的窩工和其它損失按實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乙方逾期竣工,從逾期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項工程造價)的______分之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組織驗收交工工程(包括單項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結算的,從逾期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單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 三 向對方償付違約。
5.一方逾期結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從逾期______天次日起,按應結清或退回數額,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對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七條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損失,按本條第(二)項處理:
(一)報上級有關部門裁定。
(二)工期順延。 第十八條 其它事項及補充條款
1.有關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與說明書和會審記錄,以及圖表、資料,雙方進行的有關會議,洽談記錄,雙方協商同意并經雙方當事人簽證的有關修改設計的變更文件等,都是據以施工和交工驗收的技術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應加強防火、防盜、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和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和執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規定。否則,導致造成的損失和有關部門按規定給予的處罰或追究賠償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副本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建委、雙方主管業務部門、經辦銀行、稅務局、工商局及有關單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意見: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