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買賣合同(四)
添加時間:2017-11-27 13: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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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汽車(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即原農用運輸車)、掛車和摩托車。
三、本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應充分了解合同的相關內容。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繳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買方應了解、查驗車輛的狀況。
四、雙方當事人應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供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并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二 手 車 買 賣 合 同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給 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于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信息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賣方: (簽章)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簽章)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車輛基本信息:
(一)“表征里程”項的內容,按照車輛里程表實際顯示總里程數填寫。
(二)“其他法定憑證、證明”項的內容,根據實際提交證明文件,在對應項前“□”內打“√”,未列明的填入“其它”項中。
二、重要技術配置及參數:
“其他重要參數”: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寫相關配置信息。
三、是否為事故車:
如實明示是否為事故車,在對應項前“□”內打“√”。如果“是”,需在“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項中描述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損傷位置為可以影響到車輛整體結構的位置,主要為a、b、c、d柱,翼子板內板、前縱梁、地板等。損傷狀況包括:變形、燒焊、扭曲、銹蝕、褶皺、更換過等。
如果“否”,則無需填寫后項內容。
四、車輛狀況描述:
僅描述靜態狀況,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車身外觀狀況:需描述外觀的損傷位置及損傷狀況。
損傷位置包括:翼子板、車門、行李箱蓋、行李箱內側、車頂、保險杠、格柵、玻璃、輪胎、備胎等。
損傷狀況包括狀態和程度兩部分。
損傷狀態包括:傷痕、凹陷、彎曲、波紋、銹斑、腐蝕、裂紋、小孔、調換、做漆、痕跡、條紋等。
損傷程度包括:一元硬幣可覆蓋、10cm*10cm紙20cm*20cm可覆蓋、a4紙可覆蓋、a4紙無法覆蓋、花紋深度少于1.6mm(輪胎損傷)。
(二)發動機艙內狀況:需描述發動機外觀狀態,各液面狀態、線路狀況。
(三)車內及電器狀況:需描述內飾是否有破損,車內是否清潔,儀表是否正常,各部分電器是否工作正常,車窗密封及工作狀況是否正常等。
(四)底盤狀況:發動機油底殼、變速箱、減震器是否有滲漏油現象,轉向臂球銷、三角臂球銷是否松動,傳動軸防塵罩是否有破損。
以上部分,如果無任何問題,填寫“車輛狀況良好”。有任何問題均需明確注明。
五、質量保證:
明示車輛是否提供質量保證,在對應項前“□”內打“√”。如果“是”,需在“質保范圍”項中填寫質保內容。如果“否”,則無需填寫后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