錳產品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7 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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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 分配號:______
需方:______ 合同編號: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1.產品名稱、質量、數量 供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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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 質量(%) │ 數量(噸) │ 單 │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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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錳│鐵│磷│硅│粒度│ 分配量 │ 合同量 │ │ │
│ │ │ │ │ │ ├──┬──┼──┬──┤ 價 │ 額 │
│ │ │ │ │ │ │ 塊 │ 粉 │ 塊 │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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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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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期交貨量(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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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十一│十二│
│月│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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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他損耗不負責任。
3.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__%,允許含水分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并電告供方,在30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30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4.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后,在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猛、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每噸收服務費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5.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規定執行,富猛渣按___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6.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7.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___承付滯納金。
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任選一)
9.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需方: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章):__
單位名稱(章):__ 單位名稱(章):__
單位地址:_____ 單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代表:_____
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傳真: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__ 帳號: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